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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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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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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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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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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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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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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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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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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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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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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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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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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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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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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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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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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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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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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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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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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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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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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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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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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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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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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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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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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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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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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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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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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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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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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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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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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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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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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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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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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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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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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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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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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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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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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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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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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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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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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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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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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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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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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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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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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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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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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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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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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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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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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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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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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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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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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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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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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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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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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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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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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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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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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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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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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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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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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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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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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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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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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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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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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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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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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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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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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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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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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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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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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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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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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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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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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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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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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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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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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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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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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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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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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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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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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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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超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方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方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本效益的 GHG 减排机遇,可实现高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即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即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注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客户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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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网整合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开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可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项,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目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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