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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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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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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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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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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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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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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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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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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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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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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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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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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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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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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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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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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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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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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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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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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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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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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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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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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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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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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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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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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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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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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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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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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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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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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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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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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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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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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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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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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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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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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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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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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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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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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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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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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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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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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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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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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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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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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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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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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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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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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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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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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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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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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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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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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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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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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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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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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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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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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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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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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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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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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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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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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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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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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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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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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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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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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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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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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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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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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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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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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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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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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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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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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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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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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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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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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页 文件版本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方: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方: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版本: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方和批准方: 注:所有批准方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新各批准方记录。名单中各审查方,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方 批准 文件历史: 本文件拟定方获准可对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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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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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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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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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景 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电 信、广播电视及电子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门户网站向其未 设立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本机制为自愿机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即服务提供于客户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机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注册。迷你一站式服 务机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电子服 务的政策的翻版。 在实践中,按此机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即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注册了迷你一站式 服务机制的纳税者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季度迷你一站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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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主要因素包括: • 城市规划; • 安全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 清洁的公共交通; • 出行即服务,例如共享汽车或共享自行车服务。 要成功完成这一转型,个人和公司都必须适应变 化。例如,更便捷的数字技术和视频会议可能降 低对长途商务旅行的需求。如果旅行者和承运商 掌握有关交通方式的充分信息,就更可能做出更 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决定。将外部运输成本内 部化是做出有关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有效选择的前 提条件。 基础设施也是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到 2030 年建成跨欧洲运输网络 (TEN-T)。投资应集中到 污染最少的模式上,促进运输、数字和电力网络 之间的协同效应,并包含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 (ERTM) 等智能功能。这会让高速铁路运输真正取 代欧盟境内某些旅程的飞机运输等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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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号。 10 第三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脉络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通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社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合性气候政策,但是,这项工 作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时,《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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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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