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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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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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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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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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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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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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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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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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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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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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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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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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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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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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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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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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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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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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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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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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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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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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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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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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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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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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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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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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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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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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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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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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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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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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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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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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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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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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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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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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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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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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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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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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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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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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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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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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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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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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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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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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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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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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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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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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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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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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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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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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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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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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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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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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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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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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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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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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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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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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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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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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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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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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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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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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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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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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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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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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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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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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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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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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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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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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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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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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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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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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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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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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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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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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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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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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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升级风险,传统的上网电价补贴机 制正在被竞争性配置(拍卖)机制所取代,从而降低了投资交付成本。人们也越来越重视通过更多 的市场化工具应对投资者风险,例如利用差价合约机制激励开发商参与交易市场激励开发商参与交 易市场的差价合约机制。 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 – 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渗透的市场中,维持系统稳定所要考虑的备用储备和 响应服务的多变性要大得多。我们注意到从长期合同到短期采购,甚至接近实时的一个变化趋势。 除了短期方面,出于对火电经济性的持续担忧而引入了容量补偿机制,以确保供应的长期安全。 设法解决需求侧参与壁垒 – 一系列旨在鼓励加强需求侧响应以及其他新的灵活性资源应用的新举措 正在涌现。这些措施包括:采购大量 DSR 以部分满足系统平衡和容量要求等直接措施;修订资源聚 合规则,以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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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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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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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的 40 %,其中 75 % 的建筑在能源效 率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的房屋大部分是既有的,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高效的产品和电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家电管理系统和更好的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的市场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的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的 综合性方法以及消费者的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的现代化而言是必要的。 2 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的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高供应安全、促进国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最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的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的能源进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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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法律全文的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的网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的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的工作方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的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高能源安全性的同时继续降低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国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的部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京都议定书》到筹备综合性气候协议的现阶段的国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合性气候协议。最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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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增值税申报表)。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指在欧盟境内或境外设立业务的企业(公司、合伙经营或 个人独资)。不过,设于欧盟境外的应税人1必须委任一个中间人,方能使用进 口机制。 2) 视同供应方的概念 视同供应方是指某些商品非实际供应方的应税人,但由于其为商品供应提供了 便利渠道,因此(仅)为了增值税目的,将其视同供应方(为增值税而拟制)。 视同供应方指通过使用电子界面(例如市场、平台、门户网站等)促进供应方 (实际供应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交易后进行商品供应的应税人。 欧盟机制下,视同供应方指设立在欧盟境内或境外的应税人,为商品供应提供 便利: 通过使用电子界面 在欧盟境内进行(即: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及成员国内商品供应) 面向非应税人 实际供应方设在欧盟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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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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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 即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注册迷你一站式服务机制的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通过电子方式通知纳税者予以注册决定的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站式服务的门户网站)。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国有固定经营场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的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在迷你 一站式服务机制注册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国的每个固定经营场所的名称和地址。无论这一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提供 8 电信、广播电视或电子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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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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