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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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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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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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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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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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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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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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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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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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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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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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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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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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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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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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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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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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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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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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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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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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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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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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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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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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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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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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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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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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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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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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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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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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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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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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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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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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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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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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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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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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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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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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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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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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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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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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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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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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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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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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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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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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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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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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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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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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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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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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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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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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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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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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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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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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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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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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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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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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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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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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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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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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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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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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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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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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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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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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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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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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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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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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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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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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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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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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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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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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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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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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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单 位 : kt oe 6 2.4 主要挑战和机遇 可再生能源的强劲增长以及能源行业向 100% 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过渡的愿景,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 时也带来一些关键挑战。 欧洲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建立在一系列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从清洁的空气、水和土壤到改善的生 活条件;从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到增加就业机会。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可再生能源领域目前提供了 140 万个工作岗位(全职),预计相关营业额为 1547 亿欧元。6 统计数据还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加 上互联互通的改善和内部电力市场的整合,导致批发能源价格不断下降 7。 然而,欧盟的能源价格仍 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高得多。相对较高的消费税和非抵扣工业税是能源价格高昂的主要原因, 而可再生电力附加费也在整体电力消费税中占据重要部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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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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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到期日或2024年5月26日,以较早者为准。按相关指令 颁发的证书将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过渡期结束后厂商是否仍可将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 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仍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厂商将有一个选项,可继续将符 合相关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截至现 有证书到期为止。这样可避免需要立即按条例要求颁发新 证书的情况。 要使用此选项,所有现有证书皆应有效(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QMS)等),所涉器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质不得改变,而且 厂商必须遵守关于注册、监测监督及预警方面的新要求。 何为“清货”条款? “清货”条款旨在限制符合指令要求并已投放市场的器械 设备可在市场上供货的时间。 任何器械设备截至2025年5月27日若仍处供应链中而未作 为随即可用的器械设备抵达诸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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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活的风险分担 规则。 (48) 本指令范围内的集合投资基金仅指根据本指令的规定公开募集的资金进行的集 合投资。在本指令所指某些情况中,仅在必要的时候,UCITS方可以子公司代表 自己有效地从事同样于本指令中规定的某些活动。必须对UCITS进行有效的监 管,因此只有在本指令所规定的情况下,并符合本指令所制定的条件时,才允许 UCITS的子公司设立于非欧盟国家。仅仅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这一一般 性义务,尤其是为了增加成本效益这一目的,绝不能成为UCITS采取措施阻碍主 管部门有效行使监管权的理由。 (49) 85/611/EEC号指令的 初版本包括免除UCITS能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可转让证 券资产的百分比限制,适用于一个成员国发行或担保的债券。此项豁免特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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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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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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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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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码,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作目标 政府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均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货币和投资等政策均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出台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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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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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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