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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

    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文件中。 读者若对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力用等多利益的博弈。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面, 市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面,多部间的协作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力市建设。 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制;以及运营商在促进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适应将生效的 更动。  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信服务、传播服务和服 务供应地的规定的务实应用。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 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上,但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式为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规定征询了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用市制为力部 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力行业和市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力行业的市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运作(国家市和地),而且就力部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从远期市,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模式。各级市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式与和系统对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 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

    6 条)。 TBE 服务–信、广播和化供应服务 4 背景简介 2015 年 1 月 1 日推出的迷你一式服务(英语缩写 MOSS)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扩展 为“一式服务”(One Stop Shop,缩写 OSS),其涵盖的供应范围更广,并引进了更多 的简化。 扩展后的“一式服务”涵盖三个特别制:非欧盟制、欧盟制和进口制。现有 的非欧盟制和欧盟制的范围已经扩大,而进口制是进实行的。这些特别 制允许应税人通过其配备识别号的成员国(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所建立的,向 其(通常)未设有业务的成员国申报和缴纳应缴的增值税。这些制乃属非强制性。 实际上,在一个成员国(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一式服务”( OSS )制的应


  • 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

    室气体排放 前五条途径的目标是,到 2050 年 GHG 排放量比 1990 年减少过 80 %,旨在更好地理解减少排 放的可行案有哪些以及如何以不同式转变我 们的不同经济行业。 第六条途径整合了前五条途径中具有成效益的 GHG 减排遇,可实现达 90 % 的 GHG 减排 目标。 第七条和第八条途径评估了如何在 2050 年之前 实现净零 GHG 排放,气候中和,因而也展望了 净负排放对于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温室气体零排 放的作用。 第七条途径将力推零碳能源载体并依赖 CO2 去除 技术(生物能源与 CCS 相结合)平衡排放量。 相比之下,第八条途径更多地重于循环经济对 世界的影响,降低可选商品的碳密集度。它 有更大的空间去强化陆用碳汇,而不太需要依赖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同时承担更力、取暖和燃料成。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页 文件 1.15 文件管理用信息 设定 值 文件名称: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项目名称: ICS2 文件拟定: 海关 2020 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1 项目拥有: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项目管理: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风险管理及安保 A3 处和 ICS2 项目组 文件: 1.15 敏感级别: 初级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审查和批准:所有批准皆为规定所需。须保存更各批准记录。名单中各审查,被明确列为可选项的除外,皆应 被视为规定所需。 名称 角色 行动 日期 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组 (CEG-CRM) 审查 批准 文件历史: 文件拟定获准可对文件进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分配。 同样地,针对车的减排政策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式;如今,的政策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使用不同 的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效性、一致性和成效益 的政策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 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

    景 迷你一式服务制于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届时,向欧盟成员国的非纳税者提供 信、广播视及服务的纳税者将可以通过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的向其未 设立经营所的成员国缴纳应缴增值税。制为自愿制,是增值税服务提供地规 则改变之后所作的简化措施,服务提供于所在成员国,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所在 成员国。这一制允许这些纳税者避免在每一个消费成员国进行。迷你一式服 务制是 2015 年以前生效的有关企业不设在欧盟的服务提供商向非纳税者提供服 务的政策的翻。 在实践中,按此制,一个在某成员国(其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了迷你一式 服务制的纳税者通过式提交季度迷你一式服务增值税申报表,详细列出它 向其它成员国(消费所在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