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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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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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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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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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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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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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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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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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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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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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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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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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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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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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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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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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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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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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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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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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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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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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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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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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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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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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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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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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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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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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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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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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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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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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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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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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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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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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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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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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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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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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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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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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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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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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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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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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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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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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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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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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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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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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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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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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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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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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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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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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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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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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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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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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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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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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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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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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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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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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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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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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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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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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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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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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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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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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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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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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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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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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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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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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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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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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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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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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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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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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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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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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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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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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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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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9.1);Dirk Lauwers,比利时根特大学(Ghent University)(运用法兰德 斯“出行评分法”衡量可达性);TRT T r a n s p o r t i e Territorio(SUMP流程中的建模工具),EIB/JASPERS(可持续城 市出行规划中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战略环境评价(SEA)和可持 续城市出行规划),E l s V a n d e n b r o e c k和 E v e l i e n Bossuyt,Mobiel21(将SUMP与社会包容政策联系起来)。 先进实践案例协调人:L a s s e B r a n d, L i s a M a r i 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Mat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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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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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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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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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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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项在表述上为何使用“可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用第 18 条 (2) 项第二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户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码,供应方要怎么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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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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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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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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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例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市场营销可继续(见下);以及 • 如果EUDAMED在条例生效日后仍无法全面运行,现行指 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哪些法律适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根据《IVDD指令》规定颁布的法 律法规将继续适用。但是,也有若干例外。 是否可在生效日(DoA)之前将符合条例规定的器 械设备投放市场? 可以。厂商可在过渡期结束前将合规器械设备投放市场。这 适用于具所有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包括:比如定制的器械 设备、系统和同一疗程用配套包装器械设备。 需通过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的医疗器械设备(根据《MDR条例》 第54条的规定)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中的D级器 械设备(根据《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的规定),在专家小组 成立之前不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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