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Search results 71,519

Showing results 1 to 10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点和联的方式。事实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中欧经验使在中国落地的佳方。在这些中,欧洲企业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欧洲的技术、流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平台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平台的各,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录 1. 引言 1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角度来看,政策环境将保持持续发展,竭力为企业和消费者实现度的预测性。一些政策的整需要时间,我们预计将对本书所解释的大部分法 律实施进一步修订。届时,我们已经顺利实施 2030 年气候和能政策。这些调整 并不会对已经证明自身价值的既定政策方法进行重创造,而是对它们实施“微调”, 以便提高它们的有效性。 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为所有参与政策制定者带来帮助,尤其是那些始制定本国气候政 策的国家以及有兴趣了解政策实施有时能与科书理论产生差异的度及原因的学 术型读者。 我们特意在本书中尽能少地使用各种术语和缩略语,这在气候政策领域属于特别具 有挑战性的任务。每个章节旨在说明政策制定的原因和方式以及我们到前为止所积 累的经验。每个部分的结尾带有一段简短的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个百年奋斗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持续发展议国 别方》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也有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将依托中欧能平台。标是完成联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供中国借鉴的 佳实践 / 经验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 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范围进行比较。 • 第 6.3 节(界定生产过边界)增加了次要说明。 • 第 6 和 7 节加入了《第 (EU) 2023/1773 号实施细则》中所采 用的公式编号。 • 第 6.8.1.2 节(监测要求)增加了关于商品质量的说明,以及 第 6.8.2 节(监测前体数据)增加了关于报告期差异的说 明。 • 第 6.9 节(默认数和其他方法的使用)增加了说明,特别 是增加了章节 6.9.4(过渡期使用其他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 体)。 • 第 7.2.2.3 节增加了一个关于用购买的前体制造钢产品的示 例。 • 第 8 节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豁免规则进行了修 订。 3 • 删除了默认值件,因为该等信息在欧盟委员会的 CBAM 专用网站上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来支持再生能投资, 以度地降低政府(和消费者)的成本,同时使再生能发电厂获得市场信号。 维持稳定性和靠性 – 再生能发电的高渗透率意味着运营商在维持稳定性和靠 性方面将面临不同的挑战。由于再生能发电的预测性、控性和同步性较差,因此运营 商将需要对用储、响应和其他辅助服务的要求进行审,并寻找灵活性资并确定能 够提供灵活性的。 促进消费者参与和更广泛的创 - 随着供热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电气化,以及 ICT 基础设施的发展,需 图 2 中国和欧盟整再生能发电技术面临的挑战 来 : AFRY 管理咨 · 欧洲电力交易与平衡 市场的协调 · 推动再生能的持 续增长,同时再生 能投资面临更


  • 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

    ....................................................................................................................................... 48 欧中绿色复苏措施概述 第3页 前言 中国和欧盟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 并在《联国气候变化公约》下实施2015年 《巴黎协定》。 正如双方领导人 2018 年所一致认同1,气候变化 对生态和基础设施造成的压力正日益增大, 已经到了对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造成威胁的节点。 鉴于全球向资高效、持续发展、低温室气体 排放且具有气候韧性的经济和社会转变的必要性, 中欧强化了双方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领域的政 治、技术、经济和科技。 实际上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MDR条例》第52条和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应遵循的不同 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中选择其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除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规评定。 D类器械设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是否符适用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


  • 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

    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