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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

    《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 械识别性和追溯性。 厂商负责加贴UDI以及向UDI库(EUDAMED库的一 部分)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在大多情况下,UDI将以人类 读取形提供,也能以其他形(如条形码)提供。 每台器械(MDs)或体诊断器械(IVDs) 上以及(如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由两个部分组成的 UDI。第一部分是用于确认特定厂商和器械的器械 标识号(UDI-DI)。第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 批号或序列号 - 用于识别器械的生产单位以及(如 用)包装。每一层包装都将做到以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工必须在两条例各的生效日(DoA)之前完 成。然而,在标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遵循的不同 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中选择其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器械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诊断器械而言,大多A类器械,除 为无菌产品销售,皆由厂商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构进行规评定。 D类器械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是否符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


  • 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

    也许最易先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为厂商,您现在便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规证皆符《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格器械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上有 关器械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器械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内 容,请查看以下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协调等等——所有这些需要智能 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一是利用市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的安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越来越多的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与电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 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选 中选择其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器械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条 例》第54条)。 大多A类体诊断器械为无菌产品销售时除 ,皆由厂商行认证。B、C和D类器械则皆需由一家 认证构进行规评定。 D类器械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是否符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类创新型器械 ,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 评估报告提供意见(《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和未来电基础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再生能源 支持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投资 3 求侧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理的成本实现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的方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标(分别是 20%和 50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施建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强化卫生物 资储;加强疫情防控国际,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及性,通过综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量和社会融资规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 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

    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诊断(IVD)器械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构(NBs)的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欧洲全面的能 源政策、完善的并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再生资源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再生能源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程。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社会、运输乃至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程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交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源转型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时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