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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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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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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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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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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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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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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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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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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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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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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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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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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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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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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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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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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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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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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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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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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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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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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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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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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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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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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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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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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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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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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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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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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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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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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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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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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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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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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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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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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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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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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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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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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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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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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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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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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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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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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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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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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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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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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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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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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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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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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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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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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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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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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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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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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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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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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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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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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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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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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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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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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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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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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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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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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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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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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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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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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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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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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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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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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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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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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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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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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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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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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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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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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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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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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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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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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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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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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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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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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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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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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计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制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员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计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均涵盖在内。 3 CN(综合税则目录)编码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制度)编码的欧盟版本。CN 编码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码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码若仅含 较少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开头的所有 CN 编码均包括在内。 4 欧盟设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会直接承受二氧化碳成本。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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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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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责(第12、13和14 款)。厂商应建立机制,用于为缺陷器械设备造成的损害承 担经济责任(第16款)。 厂商应指定一名员工,负责监管合规工作(《MDR条例》/ 《IVDR条例》第15条)。 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厂商,必须有一名营业地点在 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授权代表。 条例列出了可以委托给授权代表的任务清单(《MDR条例》/ 《IVDR条例》第11条)。授权代表的义务应至少包括:核实厂 商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欧盟合规声明和技术文件,如适用,还 应确认其已实施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授权代表还应保留相 关文件,经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提供。授权代表与厂商一并为 有缺陷的器械设备承担共同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果厂商更换授权代表, 应确保与授权关系将终止的授权 代表和新委托的授权代表均达成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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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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