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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参与有机结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积极支持持续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布SUMP指南


  • 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数据要求的清,包括(进口)进口加 工、经济运注册和识别(EORI)及国家进口(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用于监测接排放的标准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者和进口而制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2014 年 4 月 3 日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在表述上为何使用“以”而不使用“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不采用第 18 条 (2) 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后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供应方要怎么 做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局、中欧能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展进,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了第、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转型的标而制的第四能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法 案为里碑,循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独核、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利于 再生能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要协调 27 个不同国家的复杂性,因为这些国家有着不同的政策和多样化 的能(法国使用核能,波兰使用煤炭,意大利使用天然气,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使用再生能, 等等),关键在于灵活性和分布式电的用和值,同时采取旨在优化整个而非注 Guido D. Giacconi 吉多·贾尼 中国欧盟会能组主席 In3act 业战略咨询司(北京)联创始人 重个技术领域的展方式。在此方面,中国应该参考的关键成功因素包括:电网监管和灵活性的 用、热电联产、优先再生能而非化石能等。此外,中国还应在分布式理 地融应用特高压解决方案。 其三,是市场透明度问题。重点应放在终端用上,他们应当能够通过“绿色”选择接为脱碳进 做出贡献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规评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中选择其规评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由独立专家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由厂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规评。 D类器械设备的规评将需要一家被指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适用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进口控制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报》上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指南。 拟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角度来看,政策环境将保持持续展,竭力为企业和消费者实现最大 度的预测性。一些新政策的整需要时间,我们预计将对本书所解释的大部分法 律实施进一步订。届时,我们已经顺利实施 2030 年气候和能政策框架。这些调整 并不会对已经证明值的既政策方法进行重新创造,而是对它们实施“微调”, 以便提高它们的有效性。 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为所有参与政策制者带来帮助,尤其是那些始制本国气候政 策的国家以及有兴趣了解政策实施有时能与教科书理论产生差异的度及原因的学 术型读者。 我们特意在本书中尽能少地使用各种术语和缩略语,这在气候政策领域属于特别具 有挑战性的任务。每个章节旨在说明政策制的原因和方式以及我们到前为止所积 累的经验。每个部分的结尾带有一段简短的


  • 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

    《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 械设备的识别性和追溯性。 厂负责加贴UDI以及向UDI数据库(EUDAMED数据库的一 部分)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在大多数情况下,UDI将以人类 读取形式提供,也能以其他形式(如条形)提供。 每台医疗器械设备(MDs)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 上以及(如适用)每件包上都将标有由两个部分组成的 UDI。第一部分是用于确认特和器械设备的器械设 备标识(UDI-DI)。第部分是生产标识(UDI-PI)- 例如 批 - 用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位以及(如适 用)包。每一层包都将做到以被独立识别。 配UDI的工必须在两条例各的生效日(DoA)之前完 成。然而,在标签上加贴UDI的务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医


  • 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及清洁、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UDI-DI)。 第部分是生产标识(UDI-PI)- 例如批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位以及(如适用)包。每一层级 包都将做到被独立识别。 配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 追溯性 分销和进口应与厂或授权代表,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