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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planatory Not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

    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律应如何实施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行发增多,此面投资可能会增加。 欧盟新发布一揽文件为所谓“能源社区”11 发展提供了可能,“能源社区”也可以在 当地充当配系统运营商(DSOs)角色。特别要是,大部分情况下需要通过竞争式获 得特许权,以确保不会形成并行基础架构。海上连接线路和本地 DSO 基础设施融资是通过 价管制获得。只有在商业互联项目中,通过出售互联容量获得融资,几个项目间才能相互竞争。 同时,这些商业项目需要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欧洲主要商业互连项目位于英与欧洲大陆之间。 随着市竞争自 1999 年逐渐放开,系统与竞争性业务逐步分离(称为拆分)。尽管许多成员 赞同并对输系统运营商(TSO)实施了严格拆分(所有权拆分),一些 TSO 仍然保留了垂直 一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适应将生效新 更动。 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信服务、传播服务和服 务供应地新规定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某些议题。  本解释性说明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用市机制为力部 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安全性;二是在力行业和市中整越来越多可再生能源。 力行业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运作(和地),而且就力部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从远期市,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区域, 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模式。各级市决策都必须以某种式与和系统对 力潮流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设计”问题。中采取了怎样,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 one-stop-shop-guidelines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3...

    期。 • 第 19 格:识别号所在成员作出予以决定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经核实确认纳税者提供所有信息属实之后 决定允许纳税者迷你一式服务机制日期。 识别号所在成员将通过式通知纳税者予以决定日期(也可能通过迷 你一式服务)。 6) 如果一个纳税者在其它成员有固定经营所怎么办? 一个使用欧盟机制纳税者在识别号所在成员有任何固定经营所,在迷你 一式服务机制信息中必须填写其增值税识别号或纳税参考号,以及在其 它成员每个固定经营名称和地。无论这一固定经营所是否提供 8 信、广播视或服务,都必须这样做。对这些信息有关要求请参见附 件 2 第 13.1 格和第 14.1 格。 此外,根据欧盟机制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要协调 27 个不同复杂性,因为这些有着不同政策和多样化 能源系统(使用核能,波兰使用煤炭,意大利使用天然气,斯堪纳维亚半岛使用可再生能源, 等等),关键在于发挥系统灵活性和分布式发作用和价值,同时采取旨在优化整个系统而非 Guido D. Giacconi 吉多·贾可尼 中欧盟商会能源工作组主席 In3act 商业战略咨询公司(北)联创始人 重单个技术领域发展式。在此面,中应该参考关键成功因素包括:监管和灵活性 作用、热联产、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而非化石能源等。此外,中还应在分布式发系统中理 地融应用特压解决案。 其三,是市透明度问题。重点应放在终端用户上,他们应当能够通过“绿色”选择直接为脱碳进 程做出贡献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总结。我们还为有兴趣了解律全文 读者提供了指向丰富参考资料。 11 本书采用下列结构。第 1 章介绍了欧盟在迅速发展世界中发挥气候政策领导作用, 并在结尾处概述了 2030 年气候和能源框架拟定框架。第 2 章介绍了欧盟气候政策核 心内容工作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第 3 章概述了欧盟能源相关政策 如何在提能源安全性同时继续降低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第 4 章横跨多个领域, 介绍了一系列有助于成员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未涉及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欧 盟政策。第 5 章介绍了从签订《都议定书》到筹备综性气候协议现阶段际 发展情况,人们亟需在 2015 年在巴黎达成此项综性气候协议。后,第 6 章对未来 展望提出一些总结性


  • OSS Guidelines - Chinese

    https://vat-one-stop-shop.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

    阈值仅适用于信、广播和化(TBE)服务和欧盟内部远程销售 商品。其既不适用于 TBE 服务以外其他服务,也不适用于进口商品远程 销售。 这一阈值适用须符下列条件: 1) 供应只在一个成员内设有经营所,如果并未设有经营所,则须在该 成员拥有永久地或通常居住于该;以及 2) 其向非应税人在另一个成员提供信、广播和化(TBE)服务,或提 供从供应业务所在或运输到另一个成员商品; 以及 3) 其供应在本日历年及上一个日历年总额不过 1 万欧阈值(不含增值 税)。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这些供应将按适用于供应业务所在成员规定缴纳增 值税。“一式服务”(欧盟机制)在该情况下并不适用,因为其供应属于内供 应,不能使用“一式服


  • 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

    40 %,其中 75 % 建筑在能源效 标准制定之前便已建成。 2050 年房屋大部分是既有,将需要翻新改造。 其他工作包括改为使用可持续再生能源取暖,更换 为产品和器(例如热泵),采用智能建筑/ 管理系统和更好保温材料。 翻新欧洲建筑将需要金融工具克服现有失 灵问题,还需要掌握相应技能劳动力,确保人们 能住得起气候友好型住房。因此,覆盖相关政策以及消费者参与对于现有环境和建 筑现代化而言是必要。 2 可再生能源部署 清洁能源转型应该形成这样一个系 统:欧盟绝大部分一次能源供应来自于可再生 能源,从而提供应安全、促进内就业并减少 排放。欧盟近同意了到 2030 年达到 32 % 新 可再生能源目标。 欧洲能源进口依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令具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公报》上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