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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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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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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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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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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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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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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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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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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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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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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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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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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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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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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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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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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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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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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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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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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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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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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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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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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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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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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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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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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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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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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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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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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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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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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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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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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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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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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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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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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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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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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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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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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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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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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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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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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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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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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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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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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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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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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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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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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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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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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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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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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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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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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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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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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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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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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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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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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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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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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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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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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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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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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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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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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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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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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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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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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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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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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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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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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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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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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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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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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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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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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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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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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利于可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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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资组合管理经营 所涉及的职能。如管理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统一投资公司的 统一单位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统一投资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个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投资组合管理), 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及一些与主业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业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管理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合和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时避免利害关系。 (14) 个人投资组合管理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项投资服务。为了统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项服务的管理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作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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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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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系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作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项目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系统(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开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项目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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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程序,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小组进行。认证机构必须考虑专家小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可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作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适用的统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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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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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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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及清洁、杀菌、消毒、维护、功能检测及相关使用说明”。 每件医疗器械设备或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上以及(如适 用)每件包装上都将标有一个由两个部分组成的UDI。第一 部分是厂商和器械设备特有的器械设备标识号(UDI-DI)。 第二部分是生产标识号(UDI-PI)- 例如批号或序列号 - 用 于识别器械设备的生产单位以及(如适用)包装。每一层级 包装都将做到可被独立识别。 配发UDI的最后期限为两个条例各自的生效日。然而,在标 签上加贴UDI的义务将分三个阶段执行。这意味着,取决于 风险等级,部分器械设备可能在条例生效日尚未贴有UDI( 《MDR条例》第123条第3款(f) 和(g)项;《IVDR条例》第113 条第3款(e)项)。 可追溯性 分销商和进口商应与厂商或授权代表合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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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中有忧,力度不一。各省大规模的复苏计划充分 展现了中国应对疫情影响的经济韧性,在已公布投资额的 18 个省份中,投资额 6 度的格局呈现南强北弱的总体格局,其中超过 7 个省份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万亿,包括广东、云南、四川、福建、陕西、河南、浙江。由于各省财政收入水 平不一,对比 2019 年财政收入水平,安徽、云南、陕西、贵州等省份项目投资 金额的落实可能存在困难,需要新的财政工具或融资渠道保障投资足额落地。此 外,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反映了各省在应对疫情冲击时的应对能力,在关注对疫情 冲击高韧性的省份同时,应警惕中国不同省份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宁夏、内蒙古、 天津、海南四省的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均少于 1 万亿,与投资额最高广东的近 6 万亿差距显著,中国应避免出现由疫情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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