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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信服务、传播服务和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新规定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 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及国家进口(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数。 • 附件 9:热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于以下址查: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 CBAM 交易商门户(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Energy Cooperation Platform 中国 - 欧盟能平台 中欧力市场和 更好地整 欧盟对外政策工具资助 Funded by the European Union Foreign Policy Instrument 2020 年 6 月 本报告由 欧盟能总司,前政策协调官员 Matti Supponen 先生 和 清华大学 夏清、陈启鑫、姜楠 共同撰写 本报告得益于佛罗伦萨政策法规学院院长 Jean Michel Glachant 教授的广泛建议。 中欧能平台(ECECP) :http://www.ececp.eu 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www.ececp.eu 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的联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平台的标是遵循欧盟能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此次加强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持续、靠、安全的能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局或中欧能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个百年奋斗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转型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平台型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总司、中国国家能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力和液化天然气)、 再生能、能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再生能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程。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再生能生产的宏伟标。实现这些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 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

    ,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 展了气候变化、环境和清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对话和。 欧盟内部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重要工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要概述了到前为止欧盟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角度来看,政策环境将保持持续发展,竭力为企业和消费者实现最大 程度的预测性。一些新政策的整需要时间,我们预计将对本书所解释的大部分法 律实施进一步修订。届时,我们已经顺利实施 2030 年气候和能政策框架。这些调整 并不会对已经证明自身价值的既定政策方法进行重新创造,而是对它们实施“微调”, 以便提高它们的有效性。 我们希望本书能够为所有参与政策制定者带来帮助,尤其是那些始制定本国气候政 策的国家以及有兴趣了解政策实施有时能与教科书理论产生差异的程度及原因的学 术型者。 我们特意本书中尽能少地使用各种术语和缩略语,这气候政策领域属于特别具 有挑战性的任务。每个章节旨说明政策制定的原因和方式以及我们到前为止所积 累的经验。每个部分的结尾带有一段短的


  • md_implany-card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d7d8362-01...

    板、导丝、固定销、 夹和连接件。 对医疗器械制造商的要求 《MDR条例》第18条第1款第(a)规定制造商必须植入 信息卡上提供以下必要信息(最好直接印写于卡上,或者制 成标贴让医护人员贴于卡上)。 1 器械名称 2 器械类型; 3 器械单一识别 (UDI)- 此UDI必须拥有自动识别和数据 获取(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称 AIDC)格式,例如条形,以及具有人类格式 的UDI器械标识符(UDI-DI); 4 序列号或(如适用)产品批号; 5 医疗器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6 医疗器械制造商址 另外,制造商还须植入信息卡的以下栏位留有空白处, 以供植入医疗保健机构或提供者填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