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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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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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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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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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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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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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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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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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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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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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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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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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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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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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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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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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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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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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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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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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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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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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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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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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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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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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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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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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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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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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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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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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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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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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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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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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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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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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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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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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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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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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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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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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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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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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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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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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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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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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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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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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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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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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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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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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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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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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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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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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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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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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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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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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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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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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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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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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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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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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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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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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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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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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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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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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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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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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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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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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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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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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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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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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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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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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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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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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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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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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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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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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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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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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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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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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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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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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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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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但仍有未尽之要点。 建议本解释性说明的读者,若对某议题有兴趣,应当通篇阅读该议题的相关章节, 此为明智的做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3/84 为何要发布解释性说明? 发布解释性说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欧盟级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而本解释性说明主 要针对 2013 年 10 月 7 日颁布的《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1042/2013 号文件, 该文件对《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第 282/2011 号文件做出的涉及服务供应地的修 正。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新规定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本解释性说明在新规定开始执行前约九个月发布,希望能够帮助欧盟成员 国及相关企业以更统一的方式,及时做好更充分准备,更顺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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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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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IVDR条例》)将自2022年5 月26日条例生效日起开始生效。 上述两个条例中部分条款将提前开始适用(如涉及认证机构 和医疗器械设备协调组的条款),部分条款将延后适用(如涉 及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和产品标签的条款)。 现行指令何时停止适用 总体而言,《第90/385/EEC号指令》和《第93/42/EEC号指令》 将于2021年5月26日废止,《第98/79/EEC号指令》将于2022 年5月26日废止。不过,有若干例外,如: • 符合指令要求的器械设备可继续在市场营销(参见以下; 以及 • 万一EUDAMED数据库于条例生效日仍无法全面运行, 则现有指令可作为备用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都有哪些适用法规? 在条例生效日之前,成员国依照相关指令颁布的法律法规 将继续适用。不过,有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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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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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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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许可以借此机会,从欧洲的选择、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政治和技术选择 的后果中吸收和借鉴。 近期的历史表明,欧洲在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规划能源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将支持经济的可 持续增长。欧盟 27 国一次能源强度的平均水平是世界最低的,只有中国的一半,这便是成功的有力 证据。 尽管欧洲和中国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正如本报告及其结论和建议中明确概述的那样,但通过对双 方能源系统的比较,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受欧洲的经验启发,中国未来几年规划能源转型时,有 一些明显需要考虑的因素。 其一,是需要在一个全面、整体和有长远考虑的能源系统中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同时要兼 顾技术、安全和可持续性,并降低整个能源价值链和能源部门(电力、热力、燃料)的能源强度。 其二,从欧洲的经验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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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顺利过渡,已制 定若干过渡期条款(见第110条)。在过渡期内,按指令认证 的产品将同按条例认证的产品一道共存于市场。二者均享 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开招标使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 任何歧视。 有何更新内容? 《IVDD指令》与《IVDR条例》在各自对厂商及产品产生的影 响方面,总体上遵循相同的基本规管程序。现有要求未予删 除,不过,《IVDR条例》中增添了新要求。 《IVDR条例》对认证机构指定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关 国家主管部门和欧委会的规管与监督力度也将得到加强。 最大的变化涉及体外诊断(IVD)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分级 以及认证机构(NBs)的作用。《IVDR条例》还澄清了各运营方 (厂商、获授权代表、进口商及分销商)的义务。 《IVDD指令》依据目录清单划分风险级别,从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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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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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值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二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本地提质增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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