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Search results 47,773

Showing results 1 to 10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局、中欧能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不对使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转型的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法 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利于 再生能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尚无统一规范的D类创新型器械 设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对厂提交的性能表现 评估报告发表意见(《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 3 符MDD/AIMDD/IVDD指令要求产品相对于符 MDR/IVDR条例要求产品的供情况 在过渡期内,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认证的 产品将共存于市场。两类产品只要附有效证书,则享有同 等法律地位,公招标采的资格标准中不得出现任何歧视。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依照指令颁发的证书将最晚有效至2024 年5月26日,尽条例中所涉预警和上市全性监测以及 经济运营和器械设备注册等方面的部分义务将在条例生 效日之。 重新分类/分级 按《MDR条例》或《IVDR条例》要求重新分类为具有较高风险 等级的产品,若其证书是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6/84 5.5.3. 第 18 条 (2) 在表述上为何使以”而不使“应 当”? ............................................................................................... 46 5.5.4. 若供应方决定不采第 18 条 (2) 小点提供的做 法,会产生何种影响? ................................................................... 46 5.5.5. 若客来告知供应方其增值税识别号,供应方要怎么 做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点和联创新的方式。事实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中欧经验使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中,欧洲企业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法规,这将使中国能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中国欧盟 会及能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的各,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创互利 共赢的业机遇。 录 1. 引言 1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越来越多的再生能。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持续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框架编写,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持续发展国 际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Rupprecht Consult(编辑),《持续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 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

    关条例生效日(DoAs) 之前通过新条例规定的认证能性不大,特别是如果指定 认证机构所花费的时间超出预期。为避免市场受到扰乱和 医疗器械设备供应出现问题,厂在特定条件下继续生 产符《MDD指令》/《IVDD指令》规定的器械设备,并在相 关条例的生效日(DoAs)将其投放市场。在生效日(DoAs) 到2025年5月,贵国仍能在境内发现符《MDD指 令》/《IVDD指令》规定的产品,并收到根据指令颁发的证书。 条例有何更新内容? 总体而言,《MDR条例》和《IVDR条例》保留了指令的所有要 求,同时增加了一些新要求。与现行指令相比,新条例强调 采由临床数据支持的产品生命周期法处全性问题。 条例为认证机构的指定工增加了更为严格的规则,为国 家主部门和欧委会增加了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要求,中国在疫情控制、保障民生、促进消费、 推动创新等多个领域持续加,力求克服内外不利因素影响,构建新的经济发展 模式。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出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 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1. 以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为导向的工标 政府的工重点全面转向优先稳就业和保民生。今年政府工的主要标是 保证就业,量化指标也主要都和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生活有关。但考虑到今年就 业形势的严峻性,主要指标较去年有所弱化。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财政、 币和投资等政策聚力支持稳就业,取消对就业的不限制并出促就业举 措。此外,中国对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保持不变,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 全部脱贫、贫困县


  • 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

    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物提交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物提交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保”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控与风险专家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运物提交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