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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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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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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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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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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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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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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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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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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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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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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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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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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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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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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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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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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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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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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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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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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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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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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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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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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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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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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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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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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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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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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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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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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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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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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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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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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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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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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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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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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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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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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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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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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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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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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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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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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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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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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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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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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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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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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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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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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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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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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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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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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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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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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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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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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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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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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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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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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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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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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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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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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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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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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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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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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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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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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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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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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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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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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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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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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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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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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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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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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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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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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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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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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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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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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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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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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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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要全部摘帽。 2. 构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系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系统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货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作用,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及性,通过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小微企 业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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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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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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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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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点和联合创新的方式开展合作。事实可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合中欧经验使项目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项目中,欧洲企业可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合欧洲的技术、流程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源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本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绘了双方可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充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合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信,此份报告在中欧合作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合作。中国欧盟 商会及能源企业会员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合作平台的各项工作,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合作,开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目 录 1. 引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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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年的尝试之后,才最终顺利实施碳能源税。当时,由于许 多人已经感到税收过重,创立新税的理念非常不受欢迎,因而,这项税收因政治原因 而宣告失败。此外,这项税收由于制度的原因也未能施行,因为欧洲税收需要经过成 员国的一致同意才能予以实施,这在当时被证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种替代 性方法,限制污染量随后成为人们对污染征收固定税的首选做法。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做中学”例子涉及到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其中,排放配额的分配 由欧盟成员国制定,这主要是以面向私营企业的免费分配为依据。尽管众所周知的是 这种做法属于次佳之选,然而,这是顺利落实该体系的必要途径。根据积累起来的经 验,人们很快达成共识——大家需要制定更好的解决方案。现在,人们在拍卖和欧盟 地区执行标准的基础之上进行排放配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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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和未来电网基础设施 规划方面的挑战 市场设计 可再生能源 支持机制 市场运行 吸引需求侧参与 电网投资 3 求侧响应所能提供的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性调节范围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探索这种潜力的创新 商业模式,消除技术、商业和监管壁垒将至关重要。同样,如果要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发 电部署,还需要消除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电池储能系统)的障碍。 鼓励进一步的市场整合 - 具有成本效益的脱碳需要以协作的方式开发和获取资源。成本最低的可再 生资源和灵活性提供商可能位于邻近市场。随着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增加,市场的有效整合以及相 关的互联互通投资将为实现低碳未来提供低成本解决方案。 随着中国贯彻落实 2030 年和 2050 年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燃料的占比目标(分别是 20%和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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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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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IVDR条例》第2 条第20项定义)。 “投放市场”是指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非用于临床试 验的器械设备(《MDR条例》第2条第28项定义,《IVDR条例》 第2条第21项定义)。 “投入使用”是指向欧盟市场供应的非用于临床试验的器械 设备首次供最终用户即可按预期用途使用(《MDR条例》第2 条第29项定义,《IVDR条例》第2条第22项定义)。 经营者的责任 条例对各参与方的义务及其彼此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 《MDR条例》/《IVDR条例》第10条规定了厂商的义务,例如 与风 险管理系统(第2款)和质量管理体系(第9款)有关的 义务。该条还规定厂商需要开展临床评估或性能研究(第3 款),编写技术文件(第4款),并实施合规评定程序(第6款) 。条例规定厂商应对其上市的器械设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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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合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管当局 -- 实施和执行立法的政府机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人或法人;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目的、从人体提取样本进行体外检查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 - 认证机构 -- 向制造商签发证书证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业人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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