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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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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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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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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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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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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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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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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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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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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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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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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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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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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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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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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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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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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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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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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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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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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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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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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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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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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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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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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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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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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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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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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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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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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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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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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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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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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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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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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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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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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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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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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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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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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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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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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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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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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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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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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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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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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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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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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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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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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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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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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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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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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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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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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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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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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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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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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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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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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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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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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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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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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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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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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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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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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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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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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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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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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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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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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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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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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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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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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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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器械设备按风险级别进行分级。对于需要由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证 工作。 您只要现在就开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询人员、业内专业人士以及认证机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级; •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系统制度已到位,可处理临床证据、质量管理、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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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设备(IVDs),最大的变化涉及风险等 级和认证机构的作用。《IVDR条例》的分级规则将此类器械设 备按四个风险等级划分,从风险最低的A级到风险最高的D级 (《IVDR条例》第47条)。该变化意味着将有大约85%的体外 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需要认证机构的监督,而根据指 令的规定这一比例为20%。《IVDR条例》还收紧了对临床证 据和合规评定的要求。 一套新的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系统(UDI)(《MDR条例》/ 《IVDR条例》第27条)将大大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及上市后 安全性措施的有效性。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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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按《MDR条例》和《IVDR条例》要求指定的认证机构及其被指 定认证的器械设备范围相关信息公布于NANDO上。如需更 多信息,请与贵国主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 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器械设备独 特识别号(UDI) 条例中一个全新特色为器械设备独特识别号(UDI)系统( 《MDR条例》第27条及《IVDR条例》第24条)。这将提高器械 设备的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UDI将使所有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欧盟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 (EUDAMED)获取器械设备的基本信息。 6 “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器械设备,涉及与确定、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状态相关的性能”。 7 “带测量功能器械设备,涉及与器械设备符合计量要求相关的性能”。 8 “可重复使用外科手术仪器,涉及与器械设备重复使用相关的性能,尤其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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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透明度,要求公布关于器械设备的信息以及 关于设备合规性临床和性能研究的信息。新的欧盟医疗器 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数据库(EUDAMED)将在 公开数据、增加数据量和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MDR条例》第33条及《IVDR条例》第30条)。 CE标志 器械设备CE(欧洲合规)认证标志所需的合规评定程序因 医疗器械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的风险等级而异。 除风险等级之外,器械设备的特定性能也可能影响合规评 定的程序,例如当医疗器械设备需达无菌状态或体外诊断 医疗器械设备是为患者自行操作使用而设计时。 所有具IIa、IIb和III级风险的医疗器械设备以及部分具I级风 险的特定医疗器械设备皆需认证机构的介入(《MDR条例》 第52条第7款(a)4、(b)5、(c)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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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等非医疗目的,该《指令》则不适用(见 问题 4)。 还有一些检测是直接在病人身上进行而并非在样本上进行的,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 扫描)。 这类医疗器械不属于体外诊断的定义范围,欧盟专门立法对此作了规定(参见《第 93/42/EEC 号指令》)。本文不涵盖这类器械。 3. 哪些属于内部/实验室研制的检测? 内部或实验室研制的检测,指在同一卫生机构内制造和使用的器械,并不转给另一法人实体7。 这些检测不被视为投放在市场上,也不受有关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第 98/79/EC 号指令》规定 限制。然而,它们可能受制于国家规定8。 它们有别于仅供研究使用的器械,后者亦不属于《第 98/79/EC 号指令》涵盖范围。 4. 有关 COVID-19 仅供研究使用(RUO)的检测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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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设备也许最易先开始 适用新条例。第2b级和第3级产品由于对临床数据的要求更 严,因而将更具挑战性。 作为厂商,您现在便可开始采取行动以确保: 1. 所有产品皆已妥善分级; 2. 所有产品文献资料及合规证据皆符合《M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且 3. 必要的系统制度皆已到位,可以处理临床评估、质量管 理、产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合格器械设备承担责任 等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议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 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8 第120条第2款中对部分例外有说明 常见问题 以下为医疗器械设备主管部门常见问题摘要。若需完整内 容,请查看以下网页: https://www.camd-europe.eu/regulatory/available-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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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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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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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制与实施 指南 第二版 版本说明 关于本文:本文根据SUMPs-Up项目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计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项目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会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制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作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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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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