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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源 局、中欧能源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 案为里碑,循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利于 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要全部摘帽。 2. 建应对疫情常态化的现代化卫生健康体 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中国卫生健康造成的压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 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发行 1 万亿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卫 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强化医疗卫生物 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以实际行动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3. 灵活创新的币政策和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尤其重视中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稳定用,币政策更加注重宽信 用,保障中微企业的贷款及性,通过综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引 导广义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利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 币政策工具,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和利率持续下行;鼓励银行对普惠微企 业贷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的各组织和个人功不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的联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的共同愿景基础上,为全球向清洁能源转型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导的官方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家能源局、欧盟驻华代表团组成;执行由 ICF 国际咨询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组成。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展政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再生能源发展的 政策框架和演变历。该报告首先介绍了政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政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标。实现这些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www.ececp.eu 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的联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此次加强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持续、靠、安全的能源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为牵 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进口控制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指南。 拟定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物安保”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运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分配。 同样地,针对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体”综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中选择其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由独立专家组进 行。认证将必须考虑专家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进行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适用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


  • 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选 中选择其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由独立专家组进 行。认证必须考虑专家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条 例》第54条)。 大多数A类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为无菌产品销售时除 外,皆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设备则皆需由一家 认证进行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适用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前尚无一规范的D类创新型器械 设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 评估报告提供意见(《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


  • 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

    具第 2b级风险的器械设备规定了新的临床评估咨询,该评 估将由独立专家组进行。认证必须考虑专家组的 科学意见(《MDR条例》第54条)。 对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IVDs),大多数A级器械设备 以由厂商自行认证,除非此类器械设备为无菌产品销 售。B、C和D级器械设备需要由认证进行规评定。 D级器械设备的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能 和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适用的一规范(《IVDR条例》第 48条第5款)。针对前尚无一规范的D级创新型器械设 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家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评 估报告发表意见(见第48条第6款)。 6 “器械设备投放市场时处消毒无菌状态,与确立、确保和维持已消毒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