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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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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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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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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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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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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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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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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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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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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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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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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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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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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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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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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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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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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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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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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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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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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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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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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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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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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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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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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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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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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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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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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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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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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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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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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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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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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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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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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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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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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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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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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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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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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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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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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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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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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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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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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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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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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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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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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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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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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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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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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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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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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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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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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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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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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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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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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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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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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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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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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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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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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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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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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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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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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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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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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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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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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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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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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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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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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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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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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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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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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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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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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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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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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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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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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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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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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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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欧盟委员会 税务及海关同盟 总司 间接税务和税收管理司 増值税处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起实施的 欧盟增值税体系 (EU VAT) 变更有关电信服 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 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 1042/2013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观 点作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 解释性说明——2014 年 4 月 3 日发布 2/84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增进对欧盟增值税法律体系的理解。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机构撰写,如第一页中的免责声明所示,本解释不具法律效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完备。这意味着,尽管本解释性说明中包含诸多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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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可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区项目的联合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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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发电、交易以向终端用户售电属于竞争性业务,这是毫无争议的,而输配电则是 天然垄断业务。这种方法的一个特例,即所谓的商业线路,是连接相邻成员国市场的互联线路。商 业线路不具有连接垄断权,并且由投资者自担开发风险。商业线路通过销售输电权获得收入,因此 其盈利能力取决于相连价格区域间的价格差。9 对于竞争还是垄断的争论,大多集中于电力现货市场。除了一些强制性交易所,或提供现货市场垄 断服务的国家外,大多数欧盟国家现货市场开放竞争。欧盟认为,竞争是通行惯例,其他情况视为 豁免。10 同时,欧洲所有的电力交易所合作紧密,使用相同的算法和 IT 平台。允许相互竞争的公司 之间开展合作,这是建立市场耦合的基础(本报告后文将对此进行说明)。 竞争和垄断之争还体现在非输电系统运营商(non-TSO)的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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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律的协调统一仅限于UCITS,而不涉及向欧同体公民发售基金份额的 封闭式基金。除了流动性大的可转让证券以外,UCITS亦可把金融工具作为它们 的投资目标。作为UCITS投资组合中投资资产的金融工具应列入本指令。按指数 为投资组合选择投资是一种管理策略。 1 欧盟议会2009年1月13日意见(尚未发布于官方公报)及欧洲部长理事会2009年6月22日决议。 2 欧盟官方公报(OJ L) 375, 31.12.1985, p. 3. 3 见附件三,A部分。 1 (6) 如本指令有关条款要求UCITS采取行动,在UCITS为管理公司管理的共同基金、 且此共同基金因为没有自己的法人代表而不能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此条款针对管 理公司。 (7) 在欧盟议会及部长理事会2004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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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分配。 同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政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约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政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二项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上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政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我们提倡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使用不同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政策方法“集合体”综合利用起来。同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同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述情况可能会给经济运营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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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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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均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程和生产路线。生产过程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合商品类别”(即具有不同 CN 编码但适于以通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程。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区,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可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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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交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室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开 展了合作。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合作对话和合作项目。 欧盟内部目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可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项重要工作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目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时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目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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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tecommerceexplanatory_28102020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5...1 欧盟委员会 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 间接税与税务管理司 增值税处 2020 年 9 月发布 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解释性说明 《欧盟理事会第(EU)2017/245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1995 号指令》 《欧盟理事会第(EU)2019/2026 号实施条例》 免责声明: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约束力,仅包含有关欧盟法律应如何实施的非正式实用性指 引,基于欧委会税务与关税同盟总司的观点。 2/90 本解释性说明旨在帮您更好地理解欧盟增值税法规某些特定部分内容,由欧盟委员会 下属部门编发,如第一页上免责声明所言,不具法律约束力。 本解释性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意味着,尽管其中就许多问题提供详细信息,但有些 内容可能未包含在本文件中。 读者若对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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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发新的商业模式;在更广泛的层面修改市场定价机制,以更准确地反映 DSR 能够为市 场提供的动态变化的灵活性价值。 协调平衡规则,促进互联互通 – 欧盟已建立起一套确定共同利益项目的既定流程,这些项目是加强 4 互联和欧盟电力系统一体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以分担各市场间的费用,支持共同发展。最近,欧盟 通过了促进跨境平衡资源交易的一系列举措,作为落实《电力平衡指南》的部分行动。 本报告综合考虑了欧盟正在研究的上述解决方案,以及我们对中国未来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整合可 能面临的挑战的评估,得出如下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 未来可再生能源投资将需要通过相应的机制来化解发电容量和价格风险,同时实现成本的下降。 这些机制将有利于使可再生能源更好地融入到中国新的电力市场。容量风险可以通过整合更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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