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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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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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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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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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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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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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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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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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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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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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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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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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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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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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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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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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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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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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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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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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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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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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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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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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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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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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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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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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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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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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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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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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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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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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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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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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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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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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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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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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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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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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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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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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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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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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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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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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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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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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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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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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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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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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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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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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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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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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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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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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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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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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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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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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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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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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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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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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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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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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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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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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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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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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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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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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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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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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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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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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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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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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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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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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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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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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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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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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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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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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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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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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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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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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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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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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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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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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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城市出行变得 更环保、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同时提高我们城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务。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公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均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合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政治支持和民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可持续城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入“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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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个人、商业及工业等终端用户发挥积极 作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能源的机会,同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能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能和氢能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行并采用的新技术将有助于缓解可再生资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能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开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二代生物燃料等生物质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级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作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业真正开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开展业务,并通过创新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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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电企业、重工业、煤炭工业、电力用户等多方利益的博弈。电力 行业原始的利益结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此同时,各种生产关系也有可能随之调整。一方面, 市场行为与系统运行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另一方面,多部门间的协作方式或将是关键点,必须加 以考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必要回顾和总结初步成果,并继续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 本项目将依托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目标是完成联合声明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在 2020 年 中欧能源对话上进行讨论。本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从欧盟市场学习经验和教训。在制度、政策、监管和商业等方面探讨并确定可供中国借鉴的 最佳实践 / 经验教训,包括:促进跨国、跨地区及跨省电力贸易的顶层制度、政策及监管框架设计; 基于市场的电价机制;以及电网运营商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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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序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时序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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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及检验服务(“信 息化社会服务”)必须在提供给欧盟用户使用时满足《IVDR 条例》要求(见第6条)。 风险级别(见第47条及附件八) 基于规则的新风险分级系统比其所取代的基于目录清单的 分级系统更为灵活,便于《IVDR条例》更为有效地跟上科技发 展的步伐及应对新出现的疾病。 此风险分级不使用具体IVD器械设备或疾病的名称,而是依 据器械设备原本用途确定,不仅考虑到对具体个人而且考虑 到对公共健康构成的风险。厂商为器械设备分级时应参见新 条例附件八所列规定。若可适用一项以上规定,则应采用确 定最高风险级别的规定。为与国际分级原则相一致,现将风 险分为以下四级: A级:个人及公共健康风险均较低 B级:个人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C级:个人风险较高及/或公共健康风险中等 D级:个人和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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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MDR条例》第52条和附 件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合规评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可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项中选择其合规评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级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级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个临床评估咨询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行。认证机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作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可由厂商自行认证。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证机构进行合规评定。 D类器械设备的合规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证厂商宣称的性 能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可适用统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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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融合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政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 5000 亿元,预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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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证的产品可能在市场上共存。二者均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公开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可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因此需要一个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能评估 要求方面。 认证机构的指定过程可能需要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证机构已于2019年初开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证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证机构数据库)4信息系统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单位联系。5 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则也更加严格,并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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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数据要求的清单,包括(进口商)进口加 工、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系统及国家进口系统(National Import System)的数据要求。 • 附件 8:可用于监测直接排放的标准系数。 • 附件 9:热电分产效率的参考值,用于热电联产计算。 所有欧盟法律均可于以下网址查阅: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 欧盟委员会为帮助经营者和进口商而制作的其他指导与培训材料包括: • 欧盟委员会为将 CBAM 商品进口到欧盟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 的一份单独指导文件。 • 为进口商制定的关于如何在 CBAM 交易商门户网站(CBAM Trader Portal) 上完成季度报告的指南。 • 供经营者自动计算隐含碳排放量并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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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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