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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局、中欧能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法案”为起点,陆续 制定了第、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转型的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法 案为里碑,循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域市场的融、利于 再生能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 中国的电力市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询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机构和个人功不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总司、地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执行机构(INEA)和欧洲投资银行/“支 持欧洲地的联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Gabi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适应将生效的新 更动。 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 policy_strategies_2050_brochure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1348573-2...

    增加)所驱动的消费者选 择空间。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与环境足迹的信息 应更加透明,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决定。 5 基础设施和互连 如果要实现净零 GHG 排放经济,我 们需要智能、充足的基础设施,保证整个欧洲的互 联互和部门一体化。增加跨境和将让 我们从现代化和转型的欧洲经济体中获益。 重点领域应该是建成跨欧洲运输和能。拥 有足够的基础设施,才能支持发更现代化的系 统,实现数字化并进一步整相关部门,包括智能 电力、数据/信息和氢管道(如果需要)。 欧洲运输部门的转型需要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加 强运输与能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例如支持跨 境服务的智能充电和加油。 改造现有基础设施延续其使用寿命,而更换旧 基础设施符去碳化标。 6 生物经济和自然碳汇


  • 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

    ,中欧双方专家已就排放易制度、排放 建模和低排放长期发展战略、汽车和农业温气 体排放、气候智慧城市、科技发展及其他问题 展了。 在气候变化、环境和清洁能等领域,欧盟成员 国与中国之间也有双边对话和。 欧盟内部前正按照 2019年 12月提出的《欧洲 绿色新政》加强其气候行动,而中国则在履行其 既有气候承诺,且能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对其 承诺进行审议。双方都致力于更新其在《巴黎协 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 然而,应对气候变化这重要工现因全球性的 新冠疫情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与今年年初相比,当今的世界已经迥然不同。气 候行动在前情势下所具有的意义较之当更为 重大。 本文简要概述了到前为止欧盟在新冠疫情危机 下一方面采取措施刺激欧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在多 样化的政治、技术环境下走上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不逆转的发展道路。除此之外,欧洲全面的能 政策、完善的并和生产监管,以及透明和放的市场,使其能够实现再生资的最优化 利用并促进其增长。 再生能对于中欧双方来说都是优先发展事,双方都在大力支持经济领域的脱碳进前, 中国和欧盟是推动工业、会、运输乃至整个经济领域全面脱碳进中最值得信赖且处于领先地位 的政治经济体。 尽管欧洲和中国在政治、经济、地理和制度体系方面截然不同,但相互流双方过去几十年的经验, 将有助于为全球能转型带来更广泛的政治和技术选择。与中国相比,欧洲在技术和政策模型方面 具有历史性的机优势,但各成员国的发展成果参差不一,政治和地理复杂性至少与中国相当,甚 至更高。因此,中国或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保证供应的安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越来越多的再生能。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本质而,也需要建立“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级且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号。 10 第三重要的经验教训是,充分做好政策的经济和技术准备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 量协商都是极为重要的做法。这不仅需要人们在政治层面获得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还 要确保政策在经过人们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尽能地保持稳定不变。人们常还会 遇到涉及在很大度上互相冲突的高度经济利益的情况,创造最大限度的透明度已经 成为人们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我们的经验表明,相较于过度地关注在短期内被视为 具有政治适宜性的做法,基于事实和数字的政策制定、针对成本和会福利的明确分 析以及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更有价值。 尽管人们从 20 世纪 90 年代始着手在欧盟内部构建综性气候政策,但是,这却是在 2000 年左右真正得以落实。当,《京都议定书》刚刚获得核准,不过,人 们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安检规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安检规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 40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指南。 拟定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安检规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 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CBAM 商品的间接排放量须予以报告。然而在现阶段,《CBAM 条例》 附件 2 只包含少量商品,而且只有该等商品须在正式实施阶段中涵盖间接排放量。 14 • 第 1 步:界定设施的边界、生产过和生产路线。生产过指将排放归因于所 生产的特定商品所需的系统边界 6。每个“综商品类别”(具有不同 CN 编但适于以用的监测规则进行覆盖的一系列商品)对应一个生产过。关 于系统边界的指导见第 5.2节,关于各行业领域的指导见第 5节中各具体分 节。 • 第 2 步:对您将使用的报告期进行定义。默认情况下,报告期为(欧洲)日历 年。但是,如果您的设施位于采用不同日历的国家/地,或者您有其他理据 支持您采用不同的报告期,则予以使用,但前提是报告期至少为期三个月。 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