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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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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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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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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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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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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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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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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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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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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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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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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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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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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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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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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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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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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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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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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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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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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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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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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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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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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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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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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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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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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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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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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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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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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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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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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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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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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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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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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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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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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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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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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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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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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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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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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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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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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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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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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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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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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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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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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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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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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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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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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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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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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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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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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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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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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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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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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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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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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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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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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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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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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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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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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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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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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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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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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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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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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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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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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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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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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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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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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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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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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适应即将生效的新 更动。 本解释性说明包含哪些内容? 本“解释性说明”意在作为一种指导工具,阐明有关电信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 务供应地的新规定的务实应用。本解释性说明可帮助理解《欧盟理事会实施条例》 第 1042/2013 号文件条款中包含的某些议题。 本解释性说明的特点 本解释性说明是集体努力的成果:本解释性说明由欧盟委员会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 (DG TAXUD) 签发并公布在其网站上,但本解释性说明是与各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探 讨后所得成果。成员国和相关企业通过以下方式为本解释性说明做出贡献:首先是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建议;其次是参与在荷兰举办的税务研讨会 (Fiscalis workshop);最后,增值税委员会 (VAT Committee) 就新规定征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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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款应延尽延,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央行今年推出的 3000 3 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和 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 4. 以“两新一重”为重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通过积极有为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强调政府新增债务资金投向“两新一重”, 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 重”主要包括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 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 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新开 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 建设资本金 1000 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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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 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 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 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 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 法律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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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德国弗莱堡 | www.rebekkadold.de 封面图: www.istock.com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完全由署名作者负责,未必是欧盟 委员会的观点。本指南最初以英语编写,翻译成其他语言的准确 性由译者负责。 版权:本文版权属于 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本文所有图片和文本材料(已提供来源)均为有关机构或 个人所有。 本文作者希望予以鼓励广泛使用本《指南》。本文可免费使用、 通过任何媒介/媒体复制和重新分发,但前提是:(a) 通过上述引 用确认来源并致谢;(b) 重新分发材料的使用是免费的。未经版 权所有者明确许可,本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也不得修改本文内容。 在法律方面,使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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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作平 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源 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序 言 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 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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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用于具体行业的相关监 测和报告考虑因素(如有)。该节还包含各行业的示例。 • 第 8 节对 CBAM 的一般豁免进行解释。 欧盟委员会另行为 CBAM 商品的进口商(“报告申报者”)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该指导文件附有一个电子模板,其中包含设施经营者在与报告申报者通信时应使 用的信息。 欧盟文件数字书写规则 为了与欧盟法律文件保持一致,本指导文件所显示的数字采用以下格式。 用于分隔数字整数部分及小数部分的小数点分隔符是点,例如:0.890。 千位及其后每三位(103n)之间用空格隔开,例如: • 一万五千写成 15 000 • 一千五百万写成 15 000 000 10 已简化! 2.2 如何使用本文件 在本文件中,但凡给出条款编号且没有进一步说明之处,一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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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当的协议,明确三方之 间的安排(《MDR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条例对进口商(《MDR条例》/《IVDR条例》第13条)和分销商 (《MDR条例》/《IVDR条例》第14条)的作用和责任做出了规 定: 1. 进口商有责任确保其投放市场的器械设备符合条例的 规定,已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并且厂商已履行 其相关义务。如果医护专业人员、患者或用户投诉或 报告疑似事故,进口商有责任将该情况通报厂商和授 权代表。 2. 分销商应通过代表性抽样检查确保其分销的器械设备 符合条例要求,而且,其有责任向厂商或授权代表和进 口商通报任何投诉和事故。 经营者必须依照《MDR条例》第27条第8款和《IVDR条例》第 24条第8款的规定记录其提供或被提供器械设备的UDIs。 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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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进口控制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本: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作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可能还有成员国国家运作指南。 拟定程序 本指南文件由“空运货物安保”项目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可。 ICS2 欧盟空运货物提交安检规程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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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合格评定和性能问与答 5 该数据库载有相关器械的公开信息,包括性能因素,以及相关科学文献的汇总。该数据库定期 更新。 制造商技术文件不包括在内,其不向公众公开。 虽然并非欧盟数据库,创新诊断基金会网页上罗列了全球 COVID-19 检测信息。 这些数据库并不代表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国家当局批准或授权使用的器械清单。欧盟并无与体 外诊断医疗器械相关的中央批准或授权制度(另见问题 8)。 COVID-19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法律框架 6. 在欧盟,具医疗目的的 COVID-19 体外诊断检测的法律框架是什么? COVID-19 检测属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由制造商提供用于自人体取样进行检测,具有 医疗目的。目前对这些产品适用的欧盟立法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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