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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持续城市出行规划 编与实施 指南 第版 版说明 关于文:文根据SUMPs-Up框架编写,后者由欧洲联盟 “地平线2020”研究与创新划(第690669号拨款协议)共同资 助。SUMPs-Up由Ana Drăguăescu(倡导地区持续发展国 际理事欧洲秘书处)负责协调。 引用:Rupprecht Consult(编辑),《持续城市出行规划编 与实施指南》(第2版),2019年。 者:Siegfried Rupprecht,Lasse Brand,Susanne Böhler- Baedeker,Lisa Marie Brunner,Rupprecht Consult - Forschung & Beratung GmbH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点和联创新的方式。事实能证明,这种方法或许是结 中欧经验使在中国落地的最佳方案。在这些中,欧洲企业以在发展在华业务的同时推 动知识和经验的转移。通过结欧洲的技术、流和监管法规,这将使中国能转型得到切实的推动, 从而找到适中国国情的有效解决方案。 报告为理解中欧电力市场之间的关键差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清晰描了双方以互相吸取的 经验教训。报告采用了一种非常严谨的比较方法,提倡采用分考虑当地差异且符自身条件的解 决方案。 我坚,此份报告在中欧平台框架下必将有利于巩固和进一步加强中欧之间的。中国欧盟 商及能企业将全力、积极地支持平台的各,期待加强双边平等创互利 共赢的商业机遇。 录 1. 引言 1


  • 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nstallation operators outside the EU Chinese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1...

    》(GHG Protocol)或 ISO14067 等其他算产品碳足迹的方法有所不同。 隐含碳排放的概念和算方法的详细介绍见第 6.2 节。 您需要对什么进行监测?要回答这个问题,您需按以下步骤定您的“监测方法 文件”,即您和您的人据以在未来几年以一致的方式执行监测任务的手册。所 介绍的步骤将确保算隐含碳排放量所需的所有数据涵盖在内。 3 CN(综税则录)编是用于国际贸易的 HS(协调度)编的欧盟版。CN 编一般 由 8 位数字组成(前 6 位数字与 HS 编相同)。《CBAM 条例》附件 1 中的任何编若仅含 较数位,则代表以该数字头的所有 CN 编包括在内。 4 欧盟施自行生产电力的,其直接承受氧化碳成。 5 在过渡期内,所有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定“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 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中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十三五”规划中确立的全面建成康社标进入了决 胜阶段。“十四五”规划是中国乘势而上启全面建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向第个百年奋斗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承前启后履行中国大国责任、 落实《巴黎协定》碳排放峰承诺和实现《中国落实 2030 年持续发展议国 别方案》的关键五年。因此,“十四五”时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布局高质量发 展、决定中国第个百年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是中国新发展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当前时期中国实现高质量 绿色发展需要由表及里、从标到地提质增速,逐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角度来看,政策环境将保持持续发展,竭力为企业和消费者实现最大 度的预测性。一些新政策的整需要时间,我们预将对书所解释的大部分法 律实施进一步修订。届时,我们已经顺利实施 2030 年气候和能政策框架。这些调整 并不对已经证明自身价的既定政策方法进行重新创造,而是对它们实施“调”, 以便提高它们的有效性。 我们希望书能够为所有参与政策定者带来帮助,尤其是那些国气候政 策的国家以及有兴趣了解政策实施有时能与教科书理论产生差异的度及原因的学 术型者。 我们特意在书中尽地使用各种术语和缩略语,这在气候政策领域属于特别具 有挑战性的任务。每个章节旨在说明政策定的原因和方式以及我们到前为止所积 累的经验。每个部分的结尾带有一段简短的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局、中欧能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不对使用文件所载息负责。有关中欧能平台的 更多息,请访问 (http://www.ececp.eu) © 欧盟 2020。版权所有。 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 中文编辑 : 赤洁乔 言 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法案”为起点,陆续 定了第、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转型的标而定的第四能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法 案为里碑,循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 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利于 再生能的消纳的市场机等。 中国的电力市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各成国意 见,并在专门议中征询了相关企业的意见。但须澄清一点,欧盟委下属机构 不受成国和相关企业意见的约束。 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解释性说明仅以欧盟委税务及海关同盟总司的 观点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务实的非正式指引,不代表欧盟委的 观点,欧盟委不受解释性说明所述观点的约束。 解释性说明不替代增税委的指导原则,增税委的指导原则在立法 过中发挥其应有的用。此外,增税委将来针对相关事宜提供指导 原则。 以预见,随着时间推移,判例法、增税委的指导原则和惯例将使解释性 说明中的观点得到补。 各成国也能就实施有关电服务、传播服务和电子服务供应地的增税新规定 发布适用于国的指引。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用市场机为电力部门 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越来越多的再生能。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同成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同层面的市场运(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门的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形成两个层级且时渐进的市场模式。各级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系统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同,为 何如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运货提交安检规指南 进口控系统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版: 1.15 ICS2 欧盟空运货提交安检规指南 ICS2 - 基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以公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国国家运指南。 拟定 指南文件由“空运货安保”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家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运货提交安检规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 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commission.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13df1c7-d...

    相关成国的主管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在UCITS母国的主管部门提交了完整的 通报材料以后,UCITS的东道国便不得反对立在另一个成国的UCITS进入其 市场,也不得质疑该另一成国所进行的批准。 (63) 只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有足够的支付施向回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进行支付,并发布UCITS须提供的息,UCITS便以销售它们的基金份 额。 7 (64) 为了协助UCITS基金份额进行跨境销售,应在UCITS进入东道国市场之后检查为 销售UCITS的基金份额而定的有关规则是否符此东道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 行政。此检查包括销售规则、尤其是分销规则是否分,市场传讯是否公正、 清晰、不误导。指令不阻止东道国的主管部门在UCITS使用市场传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