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Search results 370

Showing results 1 to 10

  • importersdistributo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e14193a6-ec...

    (h))。在此类情 况下,授权代表应立即通知其务所在成员国并在必要时 通知参与对所涉器械设备进定的认构其授权 关的终止及背后的缘由。 条例还描述了厂商不得委托给授权代表、不得构成厂商与授 权代表之间授权关一部分的活动(《MDR条例》/《IVDR条 例》第11条第4款),如涉及器械设备设计、 术性文料起草方面的责任,这些责任为厂商专属责任。 9 有关向欧盟进口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欧盟委员会的蓝色指南。 授权代表应与一名负责规工员长久不断地接触 联(《MDR条例》/《IVDR条例》第15条第6款)。 授权代表的更换需厂商与将卸任的授权代表和新委任的授 权代表之间妥善达成一明确三方之间安排的协议(《MDR 条例》/《IVDR条例》第12条


  • iv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94f1dc41-5f...

    器械设备按风险别进。对于需要由认 构进的器械设备,厂商应确保及时计划好认。 您只要现在就始计划,过渡期应提供足够的时间。请注意,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咨员、内专士以及认 构都将变得更为繁忙。 因此,厂商现在便始采取动确保: • 所有产品都已妥善分; • 所有产品文献料及据皆符《IVDR条例》要求 并将按时提供;及 • 必要的制度已到临床据、、产 品上市后督察以及为不器械设备承担责任事宜。 更多信息 有关上述主题若需更多信息,请参看欧盟委员会网站网站 上有关医疗器械设备部分的内容。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 https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MDR条例》第52条和附 9、10及11描述了不同风险的器械设备应遵循的不同 定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厂商从条例中描述的若干 选中选择其定途径。 条例为具III风险植入式器械设备和具IIb风险特定器 械设备新添了一临床估咨程序,由独立专家小组进 。认构将必须考虑专家小组表达的科学意见(《MDR 条例》第54条)。 就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备而言,大多数A类器械设备,除 为无菌产品销售外,皆由厂商自。B、C和D类器械 设备则皆需由一家认构进定。 D类器械设备的定将需要一家被指定负责该类器械 设备事宜的欧盟参考实验室的参与,以验厂商宣的性 及审核器械设备是否符适用一规范(《IVDR条例》 第48条第5款)。针对


  • md_manufacturer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290b5e58-31...

    、十和十一对按器械设备风险别进定的不同渠道 皆有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厂商就采取何种渠道进 定有一定选择权。 对某些3和2b器械设备,需由一独立的专家小组,根 据认构的临床估报告,按一套临床估咨新程序 进定(第54条)。 附一具体说明了一般安全性和性要求,而附和三 则具体说明了术文献的内容。 范围(第10条第9款)如今包括临床估和器械 设备上市后临床跟踪(PMCF)。在进临床估之前必须定 一份临床估计划(附十四,第A部分)。 针对某些器械设备适用界定附加要求的一规范(第9 条)。 临床要求(第六章) 与以往规章相比,新条例做出了一些最重大的调整,加强了 对临床估的要求(第61条)。 与相关指令要求一样,新条例包括


  • thirdcountries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7c227923-f2...

    2025年5月26日为止。 时间表 在2025年5月之前,依照相关指令认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 认的产品在市场上共存。享有同的法律地, 公招标采用的标准中不出现任何歧视。 由于新条例要求指定认构,因此需要一过渡期。此外, 厂商需要满足更为严的标准,特别是在临床和性估 要求方面。 认构的指定过程需要18月甚至更长时间,需要 成员国和欧盟有关部门的定员参与。这意味着依照新条例 指定的首批认构已于2019年初始上任。《MDR条例》和 《IVDR条例》中指定的认构名单及其被指定认的器 械设备范围发布在NANDO(认构数据库)4信息上。 如欲获得更多信息,请与相关主部门的联。5 指定认构的规则也更加严,并且增


  • Chinese version: Directive on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UCITS)

    https://financ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1458f35-6...

    经营 所涉及的。如公司未设立分支构而在东道国经销自己一投公司的 一单信托基金/共同基金或自己的一投公司的股份,它只须遵守跨境销售 规则。 (13) 鉴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鉴于各国法律,为了使这些公司达到巨大的规模 经济,应允许它们也从事单客户的投务(), 包括养老基金的及一些与主务有关的特定非核心务,只要这无损这些公 司的稳定。不过,为此应制定特别条款,以便在公司被批准同时从事集务时避免利害关。 (14) 是2004/39/EC号指令规定的一服务。为了一这一领域 的规章制度,被批准也从事此服务的公司也应遵守本指令规定的运要 求


  • covid-19_ivd-qa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e99f052-ba...

    的组织; - CE 标志 -- 标有“CE”标志的产品,表明该产品符相关的适用欧盟规定; - 主当局 -- 实施和执立法的政府构,在此情况下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领域有关; - 分销商 -- 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外的在欧盟提供器械的自然或法; - 进口商 -- 从欧盟境外向欧盟进口器械的自然或法; - IVD --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医疗的、从体提取样本进体外检 的医疗器械; - 制造商 -- 负责生产、包装和标签器械,其后以自身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的自然或法; - 认构 -- 向制造商签发明制造商已满足某些法规的组织; - 自我检测 -- 制造商提供给非专士在家使用的器械。 为易读性起见,本文“COVID-19 检测”一词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同时承担更高的电力、取暖和燃料成本。应使、商及工用户发挥积极 用,并向他们提供选择源的会,同时对其进适当的教育并了解他们的选择。为消费者赋 将有利于加速脱碳进程。 其四,更好地加深对欧洲经验的解和运用还在于发展生物和氢相关领域。这些已经在欧洲试 并采用的新术将有助于缓解再生源的间歇性,加强中国的源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并通 过发用于生产沼气、生物甲烷和第代生物燃料生物来促进减排。沼气和氢气正在成为交通 运输领域脱碳、提高灵活性和加速去煤的终解决方案,甚至有助于预期实现 2015 年在巴 黎出的承诺。 其五,或许是讨论中最紧迫的一点,中国是否应该对欧洲企真正放市场,允许其在公平的竞争 环境下务,并通过创新试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法学硕士)的学。 彼得·扎普菲尔 (Peter Zapfel) 是欧洲委员会气候动总司的欧盟排放交易体处 的主。在担任此务之前,他曾出任署长助,负责处政策协调和经济估工。 他拥有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约翰·F·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多。 9 编辑简介 乔斯·德贝克 (Jos Delbeke) 和彼得·维斯 (Peter Vis) “走到你看到的最远之处,当你到达之时,你看得更远” 托马斯·卡莱尔 (Thomas Carlyle),苏兰哲学家(1795-1881 年) 本旨在向感兴趣的读者(不一定是专家)解释欧盟的气候政策。就主题而言,本 着重强调欧盟在过去十五年中,已经成为们在环境和气候变化领域通过主动学习 的方式制定政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 Inc.),美国纽约。 致谢:本文得以出版,各咨研讨会(见附录E)的与会者以及参 与SUMP协调平台的各组织构和功不没,特此致以诚挚谢 意!下列专家提出了广泛的宝贵意见:Thomas Durlin,Cerema;Caroline Mattsson,Trivector;Ivo Cré,Polis;Tom Rye,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以及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移动与交通总司、地区与城市政策总司和环境总司) 的代表,欧盟创新和网络执构(INEA)和欧洲投/“支 持欧洲地区的联援助”(JASPERS)计划。 校对:Elma Meskovic,Richard Adams,Reggie Tricker(倡导 地区持续发展国际事会),Ga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