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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ndarin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SUMP Guidelines

    https://urban-mobility-observatory.transport.ec.europa.eu...

    当局 和利益相关方日益积极的参与,让我们的市出行变得 更环、也更具持续性。减少与交通相关的空气和噪 音污染、拥堵和事故,时提高我们市的生活质量, 现已成为许多市长的首要任。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 时候都更需要更佳的步行和骑行条件、有效的共交通 和共享交通、多方式协调等等——所有这些需要智能 数字解决方案的支持。而实现这一标的最佳途径,就 是通过综全面的出行规划,将伟大的理念和创新方案 跟治支持和民参与有机结起来。 为此,我感到非常自豪的是,在过去的十年里,欧盟委 员会一直积极支持持续市出行规划(sustainable urban mobility planning,SUMP)。自2009年引 “SUMP”概念并在2013年发布SUMP指南


  • Electricity markets and systems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00bec7d7-d4...

    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新活力,证供应的安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越来越多的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层面的市场(国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且时渐进的市场模式。各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 taxud-2020-00286-00-00-zh-tra-00.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

    与海关盟总司(DG TAXUD) 欧盟空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进口控制 2.0(ICS2) 日期: 2020 年 1 月 24 日 文件本: 1.15 ICS2 欧盟空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ICS2 - 基本模板 第 2 页/ 40 页 一般免责声明 本指南文件属解释说明性质。海关法规优先于本文件内容,应始终为参照。欧盟法令具法律效力文本以 布于《欧洲联盟官方报》的为准。此外,能还有成员国国指南。 拟定 本指南文件由“空货物安组根据海关 2020 方案(CPG/036)拟定,并获海关管控与风险管理专 组(CEG-CRM)认。 ICS2 欧盟空货物提交安检规指南 日期:2020 年 1 月 24 日 3 /40


  • zhong_ou_he_zuo_yan_jiu_bao_gao_-20201128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b2cab942-f...

    参与建设。4 月 20日,国发展改革委首度界定了新基建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 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 数字转型、智能、融创新等的基础设施体。包括信息、融和创新 基础设施三部分。 5. 减轻负担降低税费释放需求侧潜力 严防房价扭曲居民消费结构,7 月 24 日召的房地产工座谈会中就再次 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为短期 刺激经济的手段”;扩大最终消费,多地完善免税店策,通过增设口岸出境免 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方式促进免税消费;优化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去年出台 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险费率策,新增减税降费 5000 亿元,计 2020 年为企业新


  • Suppor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renewable generation in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bfd3a8c-52...

    的共愿景基础,为全球向清能源转型出贡献。 ECECP 是由欧盟资助、中国府和欧盟委员会共主导的官方平台型指导委员会由欧盟能 源总司、中国国能源局、欧盟华代表团组成;执行机构由 ICF 国际咨询司、国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司组成。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能源(电力和液化天然气)、 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创新实体等重点领域策交流和商业模式设计。 本报告是 ECECP 2020 年第一季度研究活动和成果之一,重点介绍了中欧促进再生能源发展的 策框架和演变历。该报告首先介绍了策决策,然后比较分析了策实施效果、相关经验和教训。 中欧双方都制定了 2030 年进一步扩大再生能源生产的宏伟标。实现这些标面临的主要挑战


  • Integration of variable renewables in the energy system of the EU and China - Chinese

    https://energy.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f8946149-12...

    :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新活力,证供应的安全性;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越来越多的再生能源。 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 拥有 27 个不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复杂且艰巨的任。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 层面的市场(国市场和地方市场),而且就电力部的本质而言,也需要建立“时渐进 式的市场”(从远期市场,到日前、日间和实时交易市场)。因此,像中欧这种面积广阔的区域, 最终会形成两个层且时渐进的市场模式。各市场的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电网和对电 力潮流的实际管理相关联。 这就是“市场设计”问题。中国采取了怎样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做?与欧盟的做法有哪些不,为 何如


  • publications_eu_climate_policy_explained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e95a9b7-7...

    分配。 样地,针对客车的减排策最初以汽车行业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订立的自愿协议为 依据。这种方式并未发挥用,因此,人们改为使用具有束力但更为灵活的法 律手段。在制定策的过中,“做中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如今,新的策方法从 制定之初便十分完美,尤其在迅速发展的世界环境下更是如此。 第重要的经验教训是,世不存在任何“高招”,没有一种策工具能够在如此多 的经济活动部中完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标。我们提倡在不的经济部使用不 的方法。因此,这种做法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各种具有高效性、一致性和成本效益 的策方法“集体”综利用起来。时,人们还要避免双重调控和不工具之间的 重叠,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述情况能会给经济者传达互相冲突的信


  • eu_chn_paper_green_recovery_20201019_zh.pdf

    https://climate.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6f912c95-b...

    进行筹 集,即允许欧洲委员会利用其极高的信贷评 从金融市场资金。这种法是前所 未有的,因为欧盟之前从未发行过大规模债 。此外,新的来源也在发之中,诸 如温室气体排放和不塑料垃圾之类会 产生消极环境外部效应的领域将是主要征税 方向。“下一代欧盟”一揽子投资计划将由下 列三大支柱构成: 1. 支持成员国复苏:“下一代欧盟”计划下 的大部分资金将用于支持成员国的共投 资和关键性结构改革,危机影响和韧性需 求最大的地方将成为投资重点。金额达 6725亿欧元的复苏和韧性基金(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及凝聚力策和 正转型机制(旨在为受绿色经济转型影 响最大的地区和部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 将在这些


  • procurementecosystem_factsheet_zh.pdf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4c1e7bf6-b3...

    尚无一规范的D类创新型器械 设备,必须由一个独立的专组对厂商提交的性能表现 评估报告发表意见(《IVDR条例》第48条第6款)。 3 符MDD/AIMDD/IVDD指令要求产品相对于符 MDR/IVDR条例要求产品的供货情况 在过渡期内,依照相关指令认证的产品和依照新条例认证的 产品将共存于市场。两类产品只要附带有效证书,则享有 等法律地位,招标采用的资格标准中不得出现任何歧视。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依照指令颁发的证书将最晚有效至2024 年5月26日,尽管条例中所涉警和市后安全性监测以及 经济商和器械设备注册等方面的部分义将在条例生 效日之后适用。 重新分类/分 按《MDR条例》或《IVDR条例》要求重新分类为具有较高风险 等的产品,若其证书是


  • explanatory_notes_2015_zh.pdf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a...

    各成员国意 见,并在专会议中征询了相关企业的意见。但须澄清一点,欧盟委员会下属机构 不受成员国和相关企业意见的束。 本解释性说明不具法律效力。本解释性说明仅以欧盟委员会税及海关盟总司的 观点基础就应当如何实施欧盟法律提供实的非正式指引,不代表欧盟委员会的 观点,欧盟委员会不受本解释性说明所述观点的束。 本解释性说明不会替代增值税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增值税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在立法 过中发挥其应有的用。此外,增值税委员会将来能会针对相关事宜提供指导 原则。 见,随着时间推移,判例法、增值税委员会的指导原则和惯例将使本解释性 说明中的观点得到补充。 各成员国也能就实施有关电信、传播和电子供应地的增值税新规定 发布适用于本国的指引。 本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