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5年12月召开的巴黎气候会议(COP21)上, 195个国家通过了史上首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条约。
《巴黎协议》制定了一个全球行动计划,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C以下,以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危机,让全球气候回归正轨。
关键元素
《巴黎协议》为当今政策和本世纪末气候中和的目标搭起了桥梁。
减缓气候变化:减少排放
所有国家一致同意
- 实现一个长期目标,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工业时期前之水平的2°C以下;
- 尽可能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1.5 °C以下,这样就可以明显降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与影响;
- 需要尽快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同时也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将需要更长的时间达标;
- 此后,引用最先进的科学,迅速减排。
在巴黎气候会议举行之前和会议期间,各国提交了国家气候行动综合计划(即国家自主贡献预案,简称INDCs)。上述预案虽然不足以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2°C以下,但《协议》为达到气候目标提供了路线图。
加强透明度和进行全球评估
各国同意
- 每五年举行会议以设定更宏伟的目标,其必要性具有科学依据;
- 向各协议缔约方和公众报告关于目标实施执行的绩效;
- 通过一个健全、透明的问责制度,追踪长期目标的进度。
适应气候变化
各国同意
- 加强社会面对气候变化冲击的应对能力
- 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持续的、更有力的国际支持,以助它们适应气候变化。
损失和破坏
此外,《协议》还
- 认识到避免、减少和对抗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损失和破坏等不利影响的重要性;
- 承认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在不同方面,比如预警系统、应急准备和风险保险等需要促进了解、加强行动和提供支援。
城市、地区和地方政府的角色
《协议》认识到作为非签约方的利益攸关者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所扮演的角色,它们包括城市、地方各级主管机关、民间团体、私营部门及其他群体。
诚邀他们
- 为减排作出更多的努力和行动支持;
- 加强复原力并减低脆弱性以抵御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 维护和促进地区上和国际间的合作。
国际支持
- 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将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通过气候行动以减少排放和加强复原力,对抗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冲击。
- 欧盟鼓励其他国家在这方面自动支援或继续提供支持。
- 发达国家计划扩展现有的共同目标,直至2020年每年调动1000亿美元,并延续该目标至2025年。此后再重设一个崭新的、更高的目标。
有关《巴黎协议》 的提问和解答
《利马-巴黎行动纲领》
秘鲁和法国作为条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国,倡议各国、各城市、各企业和民间社会团体加促合作,推动气候行动,支持新协议。
若干重要的公告
巴黎行动誓言
欧盟的角色
国际社会齐心协力就全球气候达成协议,而欧盟站于其前沿。
《京都议定书》的国际参与度有限,而在2009年哥本哈根举行的气候大会上,与会国也没有达成协议。鉴于此,欧盟正积极推动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一个广大联盟,进一步实现巴黎协议的丰硕成果。
2015年3月,欧盟成为第一个提交新协议自主贡献预案的主要经济体。欧盟正采取措施,力图实现203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至少降低40%的目标。
欧盟气候行动 (COP21)
欧盟如何协助建立“雄心联盟”
欧盟和国际层次上采取的行动
下一步
- 2016年4月22日,对协议进行开放签字,为期一年。
- 至少要有55个总排放量占全球排放总量不少于55%的国家递交其批准书后,协议才能生效。
- 10月5日,欧盟正式批准了《巴黎协议》,使其能在在2016年11月4日生效。